东安县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家庭律师农村行活动
2017-06-07 12:05:5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司法局 | 编辑:刘联波 | 作者:邓忠宝 黄爱民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818

 


法治课现场

为大力发扬基层民主,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,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,切实提高全县村干部法律素养。5月27日,东安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,在该县石期市镇开展2017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家庭律师农村行活动。
上午9时,在石期市镇老年之家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,由县司法局、县妇联领导给当地干部群众赠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居民常用法律法律知识读本》等法律书籍;然后在该镇老年之家会议室,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竺林为新当选的70多名村支部、村委干部上法治课。刘主任首先围绕《婚姻法》条款,重点讲解了夫妻双方德权利与义务、重婚概念、结婚与同居的区别、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、离婚后的子女监护权确定等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。接着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,详细讲解了村民自治的含义、村民委员会的产生、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村民自治功能、村民委员会的任务、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内容。 整个讲课精彩生动,通俗易懂,融入百姓生活。
讲座结束后,进入互动环节。毛家村唐支书就农村土地征收款分发、建河村的周会计就农村宅基地买卖、洪井村的计生专干唐主任就农村婚嫁彩礼问题等向刘主任请教,刘主任一一给在座的村干部答疑解惑。大家纷纷表示赠送的法律书籍简明适用,刘主任的法治课贴近生活,含金量高,希望这样的活动以后能多举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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